| 商品编码: | 0103920010 |
|---|---|
| 商品名称及备注: | 重量在50千克及以上的其他野猪(改良种用的除外) |
| 计量单位: | 千克/头 |
| 增值税出口退税: | 5.0% |
| 进口关税最惠国: | 10.0% |
| 进口关税普通: | 50.0% |
| 出口关税税率: | 0.0% |
| 进口增值税: | 13.0% |
| 消费税: | 0.0% |
| 申报要素: | 1、品名;2、野生请注明;3、个体重量;4、品牌 |
| 说明举例: | |
| 监督条件: | 4xABFE |
| 许可证或批文代码 |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 说明 |
|---|---|---|
| 4 | 出口许可证 | 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
| A | 入境货物通关单 | 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
| B | 出境货物通关单 | 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
| E | 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 |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货物,出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出口证明书。 |
| F | 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 |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货物,进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
| x | 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 适用于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